索達吉堪布:嚴格來講傳法者必須是登地菩薩,或者要有一定境界

索達吉堪布

◎ 傳法者的資格

在共同學修佛法時,嚴格來講,傳法者必須是登地菩薩,或者要有一定的境界。這樣講主要有兩個原因:

一、《現觀莊嚴論》講傳法者的法相時,也說真正能轉法輪的是佛陀。假如沒有佛的境界,一地菩薩以上,也可以斷除眾生相續中的煩惱,將自相續中的正法之輪,轉入他相續中。而凡夫人傳法,只能給別人種下善根,相似性地壓服他們的煩惱,但不可能徹底根除。因此,傳法者最好是一地菩薩以上。

二、以前的藏地,不少人以傳法為藉口搞世間法,這樣一來,他們沒有從根本上盡除私心,就算表面上成辦利他之事,也只是影像罷了,不能真正利益眾生。故為了制止這種惡行,這裡特意提高了對傳法者的要求。

有一次,阿底峽尊者的弟子,也向尊者請教:“何時方可攝受眷屬?何時方可行利他之事?何時才可超度亡靈?”

● 第一個問題:何時方可攝受眷屬?

尊者回答:“證悟了空性並具足神通時,方可攝受眷屬。”

無垢光尊者在《禪定休息》 中也說:猶如羽翼未豐的鳥兒,不能自由翱翔於空中,同樣,不具足神通的菩薩,想利益眾生也非常困難。

有些道友經常說:“我想下去建個寺院,您看我什麼時候可以攝受弟子?”在這裡,阿底峽尊者已經回答了:一是要證悟空性,二是要有天眼通、他心通等神通。當然這種要求很高,我們作為凡夫人,恐怕這輩子是沒辦法了。

● 第二個問題:何時方可行利他之事?

尊者答:“自私自利之心斷盡時,方可行饒益他眾之事。”

這是利他的最高標准,我們現在還做不到,但要想利益眾生,可以事先觀察自己:“今天我要做的事、要說的話,是為了自己?還是一心利他?”假如前前後後詳細觀察,都不是出於自私自利的發心,那在這種情況下,也可以去做利他之事。

● 第三個問題:何時才可超度亡靈?

尊者答:“獲得見道之後,方可超度亡靈。”

超度亡靈並非易事,必須要有得地的功德。不過大家也不必懷疑助念,道友們為亡者助念,即使不能完全超度,也可以幫助他脫離惡趣、得到人身,這方面有極大的利益。

前段時間,有個助念小組在為亡者助念時,明明是醫院出示死亡證明的人,卻突然起來吐了一口血,之後倒下去才斷氣。看到這一情景,居士們以為是“起屍”,從此再也不敢去給亡者念經了。不過,我覺得這應該不是起屍,只是亡者體內殘留的氣動了一下而已。

不過,類似的駭人事件,也是檢查“我執”的方便。印度就有一種傳統:有些修行人覺得已斷除了我執,為了檢驗自己的境界,就會到恐怖或危險的地方,看“我”是否會突然出現。比如,有些持明者常去屍陀林,尤其是夏天,睡在腐爛膨脹的屍體旁邊,以此觀察“我”的活動情況。如果睡得特別香,沒什麼感覺,說明無我的境界很高;如果害怕或睡不著,那就說明我執尚未斷除。所以,有些人若是自認為修行很好,好像證悟無我了,現在完全沒有私心,統統都是利他心,那也可以用這種方法檢測一下。

昨天,我去給老鄉講課的路上,途經一座特別特別高的山,往旁邊一看是萬丈深淵,天又在下雨,車子滑來滑去、滑來滑去。當時我好像有種正在翻下去的感覺,恐懼感油然而生。等車子到了平地時,才突然醒悟過來,發現自己平時似乎不太執著“我”,但剛才“我”卻那麼明顯,實在慚愧!因此,修行人不要說大話,也不要傲慢。否則,真正為恐怖所逼迫時,自己的境界不一定有想像得那麼高。

話說回來,剛才阿底峽尊者說超度要得地,這是講真實超度的界限,並不是說助念小組的每個人都必須是一地菩薩,否則就沒有資格。我也常常告訴大家,學習佛法需要圓融,不然,斷章取義的話,拿一兩句的字面意思去遮止其他善法,這是很不如理的。

其實,經論以及大德們的教言,是針對不同眾生、不同場合而言的,理解它必須要有善巧的智慧,否則,一看到尊者這句話,就到處宣揚:“阿底峽尊者說了,見道後方可超度亡靈,所以不要去助念,我們沒有資格!”這樣講就有失偏頗了。藏傳、漢傳都有助念超度的傳統,難道所有人都不懂這一點嗎?所以,佛法的真實意趣,一定要有深邃的智慧才能通達。

說到阿底峽尊者,我想起他的一位上師阿瓦德達巴。這位上師比較特殊,有時候阿底峽尊者請他傳法,他往往不傳;有時候沒有請他傳法,他反而主動給你傳。一次,他們師徒過一座特別狹窄的木橋,到了中間,上師突然回過頭來,對阿底峽尊者說:“弟子你知道嗎?修行中最關鍵的,就是沒有證悟無我空性之前,取捨因果一定要小心謹慎!”阿底峽尊者將這句教言銘刻於心,不僅自己終身奉持,而且處處以此教誡弟子。

但現在有些人卻恰恰相反,只是稍微聽聞過空性,聽到過一點密法,就馬上捨棄因果。曾經有個人編了很多“大圓滿”的書,上面標著自己的名字,結果我從不同側面瞭解,發現他根本不信因果,這是非常可怕的!

◎ 阿底峽尊者對傳法者的忠告

承接剛才所講的內容,阿底峽尊者對弟子又講了幾句教言:

尊者說:“如今五濁之惡世,非為裝模作樣時,乃為策勵精進時。”

末法時代,重視形式過於內在。但修行人不應裝腔作勢,只圖人前好看,而應該時時策勵、勸勉自己,日日夜夜精進修行。

“非為尋求高位時,乃為置於卑位時。”

有些人通過傳法謀求名聲、地位,自認為如何了不起,這都是顛倒的。此時應該身處卑位,穿著一般的衣服,過節儉的生活,默默無聞地修持。

“非為攝受眷僕時,乃為依止靜處時。”

如果自相續絲毫未獲得佛法利益,千萬不可前往城市攝受眷屬。否則,結果往往有悖於初衷,不但於他人無益,自己反倒被“攝受”了。

曾有一位國外的上師,流著眼淚說:“有個修行人,他一直希求格西學位。獲得了學位以後,他馬上進入城市攝受眷屬,但幾天之後便還俗,被紅塵給吞沒了。”這的確是最悲哀的事情。因此,修行人應該依止寂靜地方,這樣才能圓滿自相續的功德。

“非為調化弟子時,乃為調伏自心時。”

自相續尚未得到調伏之前,要調化弟子是很困難的。因此,現在是調伏自己的時候,不是調伏別人的時候。

“非為隨持詞句時,乃為思維意義時。”

現在不是耽著詞句的時候,語言是否動聽並不重要,用心思維和修行法義才最關鍵。毫無修行的人,口頭上說得再好、形式上做得再如法,但相續若與法背道而馳,死時便無有指望之處了。

因此,我們如今應反反復復思維“人身難得”、“壽命無常”等每一個道理,若能如此,才會生起穩固的定解和境界。

“非為到處遊逛時,乃為安住一處時。”

個別修行人天天到處跑,今天朝印度,明天朝拉薩;去這個寺院,那個寺院;采訪這位上師,探望那位上師;在這兒受個灌頂,到那兒問點問題……這樣跑來跑去,跑習慣了以後,就不能靜下心來修行了。一旦哪天要離開世間、面對死亡,捫心自問,自己有沒有把握呢?

以前很多高僧大德,終生只依止一兩位上師,踏踏實實地修行,這是我們的典範。如果對自己的上師沒有信心、沒有清淨觀,那依止再多其他上師,也不一定有利。而且作為修行人,最好不要去城市,那裡蠱惑人心的外境太多了,去了以後,能護持內心、精進修行的人極為罕見,所以大家務必要注意!

◎ 修行與傳法哪個重要

另外,三同門曾問仲敦巴格西:“在寂靜處修行與以正法饒益眾生,這二者哪一個更為重要?”

● 傳法後對自他無益

格西回答:“對沒有任何驗相及證悟的初學者來說,即使以正法饒益眾生,也不會有什麼益處。他們的加持猶如傾倒空器一般,從中不會得到任何加持;他們的竅訣就像沒有經過按壓的酒糟釀出的薄酒一樣,沒有任何純釀的滋味。”

很多初學者從來沒有修過法,甚至連因果正見也不具足,卻總喜歡到處給人講法,這對自他毫無利益。因為你的相續中沒有點滴功德,從未思維過甚深法義,講得再好聽也沒有意義。

就像老師帶學生,老師要有基本的資格,同樣,法師講經說法,也要具足相應的條件。倘若你沒有俱生功德,課前做好准備是必需的,否則,一堂課下來,只是浪費別人的時間而已。要知道,時間是很寶貴的,每個人的生命都有限,他們也不是沒事幹,如果在你的課上沒有收獲,那還不如去做更重要的事情。

所以,我從來不敢耽誤大家的時間。上課期間,除了特殊情況以外,一般不會摻雜私人的事情,或其他分別念。而且對於所講的內容,我提前至少也要看一兩遍,否則,連看都沒有看,上課時只是照本宣科,就太不負責任了。

就像現在有些老師,晚上去酒吧玩到很晚,早上一直睡懶覺,等正式上課時,頭發不梳就站在講臺上,拿著課本胡說八道一番。我確實見過這種人,感覺很悲哀。跟他們的行為比起來,盡管我們智慧有限,但從來不敢敷衍了事,對大家糊弄一下就過去了。可現在的世間上,有些老師不是這樣,本來9點上課,9點半才來,眼屎都沒擦,到那裡還——哎喲,不說了!

● 傳法後會利他損己

格西又說:“就算是獲得了暖相、但尚未穩固的勝解行修行人,也不能行利益眾生之事。他們的加持猶如傾倒滿瓶一樣,使別人滿滿充盈,自己卻變成空空如也;他們的竅訣如同將火炬傳遞給別人一般,使他人光明通亮,自己卻成為漆黑一片。”

這是中等者,能利益別人,但對自己無利。就像《大莊嚴論經》中所說:“譬如盲執燈,照彼自不睹。”如同盲人拿著燈,給別人照亮了,但自己卻看不見。不過,《華嚴經》雲:“常欲利眾生,不求自安樂。”能利益別人也是非常好的。就像我講課,雖然自己修行很差,但所講的佛法本身極為殊勝,一定能給他人帶來利益,如此一來,別人怎麼說我也無妨。有人說:“你修行很差!講得不好!”我聽了很高興,為什麼呢?因為他認識了我的本來面目。如果說:“您是大成就者,是大修行人!”我心裡反倒不舒服,因為他並沒有認清我。我的修行,自己最清楚,吹捧我的語言,並不符合我的本相。

總之,中等者以好心好意去傳法,對別人會有利益,但確實佔用了自己的時間,也影響了自己的修行。而且別人得到的,可能只是部分利益,這是他們傳法的不足。

● 傳法後自他皆受益

格西最後說:“只有得地菩薩,才能真正成辦利益眾生之事。他們的加持猶如妙瓶的成就,既能成熟他眾,也不會使自己空空蕩蕩,而始終滿滿當當;他們的竅訣就像酥油主燈一樣,既能點亮其他油燈,也不會使自己有所障蔽。”

可見,一地以上的菩薩,是最佳的傳法者,這種傳法也是最有利的。

末法時期作為凡夫人,還是應盡量在寂靜處修慈悲心、菩提心,此時不是直接饒益眾生的時候,而是遣除自己煩惱的時候;比如說,不是斬斷名貴藥樹苗芽的時候,而是保護它的時候。名貴藥樹長成以後,才能實現它的最大價值,發心菩薩也是一樣,稍有點境界就馬上給人傳竅訣、作灌頂,這樣對自相續的功德增上很有影響。

因此,直接對眾生進行法佈施,對我們現在來講比較困難。自己若沒有真修實證,卻為他人講經說法的話,對他人也起不到什麼作用。

◎ 莫將傳法當作商品

甚至,如果依靠傳法而謀取利養,那就成了印度單巴仁波切所說,將正法變成惡趣之因,就像為工資而講課的老師一樣,佛法只是他的交易品而已。所以,我們務必要斷除這種惡心,不管是出家人還是居士,千萬不要用佛法換取利養。

以前我剛來學院不久,跟隨法王去新龍。有一天,法王說:“之前我產生了一個惡分別念:這次去新龍傳法可能會得到一點供養吧。因為這個分別念,從現在開始,我傳法時連一根哈達也不接受。”此後,法王也常在課上講:“因為我當時生過這樣的分別念,所以,大家以後不要因傳法而供養我。”在以後的歲月裡,上師再也沒有接受過傳法所得的供養。

所以,一個人就算生活再艱苦,也千萬不要買賣佛法。《大寶積經》中說過:“汝當觀利養,猶如於糞穢,無以利養垢,染汙清淨心。”他人的利養,應視為糞土,千萬不要邪命養活,不要被利養的污垢,染汙了自己清淨的心。《佛說華手經》亦云:“若人以利養,為大眾說法,依於世利故,則為法所害。”如果傳法者貪求利養,他的傳法不僅對他人無益,還會對自己有損。要知道,佛法是初善、中善、後善的甘露妙藥,本可饒益自他,但若是用錯了,既害了眾生,又害了自己,實在沒有必要。

因此,我們在自私自利的心沒有斷盡之前,不要急急忙忙去利益他眾,此時可在自己念經誦咒、讀誦佛經論典等時發願:“但願白法方面的鬼神們聽到這些後,相續得以解脫。”在念誦水施、施身等儀軌的結尾時,也要念:“諸惡莫作,諸善奉行,自淨其意,是諸佛教。 ”唯一作這種法佈施,就可以了。

◎ 何時可用正法利他

一旦你的私心雜念完全斷盡,此時一剎那也不要處在安閒寂樂的狀態中,這說明,一心一意利益他眾的時刻已經到了。

不管別人想什麼、說什麼,毀謗也好、打擊也好,白天晚上都要去利益眾生。利他心特別強的人,根本不會在乎這些,因為在他的心目中,眾生才是最重要的,自己怎樣都無所謂。菩薩的所作所為就是維護眾生,即使生死關頭也不考慮自己,只是想著佛法、想著眾生。自古以來,諸多高僧大德的傳記中,都印證了這一點。而一般的世間人,根本不在意他眾,一心只想著自己。這就是凡夫與菩薩的主要差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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