玩電子遊戲殺人同樣犯殺業,造下地獄罪行?

釋大寬法師

師父,您好:

看過淨空法師所說的“玩電子遊戲殺人同樣犯殺業,造下地獄罪行。”如此的嚴重。

我的兒子喜歡玩電子遊戲,這兩年下來應殺人無數,已造下地獄無量劫的罪行,那有何方法可解呢?

恭請法師慈悲為弟子解答

弟子頂禮

佛子您好阿彌陀佛:

根據懺雲老法師的五戒表解,殺生的定義與犯殺生戒的條件如下:

殺生的定義:斷命曰殺,有情曰生。斷有情命,是曰殺生。

犯殺生戒的條件:

具五緣(條件)成犯。

一、是眾生。

二、眾生想。

三、起殺心。

四、興方便(以種種方法)。

五、眾生命斷。

所以說,玩電腦的殺人遊戲並不犯殺生戒,因為殺生的對象沒有真實的生命可言。第一個殺生的條件{是眾生}就不符合了,所以說,玩電腦的殺人遊戲並不符合犯殺生戒的條件,當然更談不上是殺人的重罪了!

舉例來說:把一木頭作成的假人砍成兩段,這樣子有犯殺人罪嗎?如果真的犯殺人罪,那很快就會被警察抓去接受法律制裁了。因此,我們可以確定:玩電腦的殺人遊戲並不等於是真的殺人,因為沒有真實的殺生的對象可言,甚至連最輕的殺生罪都還談不上!

持守五戒是來世能否獲得人身的標準,既然不犯殺生戒,那麼下輩子就可以再得人身,並不會因此就墮落地獄。

不過,從唯識學的角度來說,玩電腦殺人遊戲雖然不構成殺生的罪業,卻會在我們的潛意識(第八意識)薰習種下殺生的意業種子,意業不清淨,就容易犯下身口的惡業,因此,還是要儘量避免玩電腦殺人遊戲才好!

華嚴聖因精舍釋大寬比丘合十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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